【POI】丛林法则(恐怖宠物店AU) 第一篇1

太太加油写嘤嘤!!

Cyclops was right:

好棒啊啊啊啊啊


草日大caorida19741130:

恐怖宠物店AU

 

第一篇   老虎!老虎!

CP:Carl Elias / 灰狼!Anthony Marconi (无差)

美洲豹!John Reese / Harold Finch (无差)

斜线前后无意义!!!!

Rating:PG

 

 

1

 


他在山谷里走了几乎一个晚上,试着用一种无声的语言和周围交流,但至始至终,只有他自己踩在碎石上一深一浅的步伐。

 

“我没有恶意,你愿意出来吗?”他问。

 

只有风声。

 

“你在吗?”

 

连风声也静了。

 

又是一夜失望而归,几乎如他意料。

 

 

 

 

这天夜里刚刚下过一场雨,马路上潮湿阴冷,不平整的地方积了水,东一滩西一滩,这些都是脏水,溅在裤子上便是泥点,反而平整的水面是漂亮的,映衬远处点亮整夜的霓虹灯。哈罗德•芬奇,被人称作芬奇教授的杂货店店主,手里拿着那本厚重几乎积攒了百年灰垢的书,它太沉了放不进他随身带的小包里,每次打开合上都带起些扬尘,在半夜强烈的光束中毫无温度地漂浮。

 

“你到底走不走?”司机按着喇叭喊。

 

长时间步行让他脊背生疼,芬奇赶紧摆摆手示意他明白了,加快几步走过这个路口,从荧光灯箱指示牌那里走下地铁。

 

这个时候地铁空得像一列鬼车,零星的乘客刻意忽略彼此的存在。

 

“介意我坐在这儿吗?”芬奇问。

 

“这是个自由的世界,”那个带着鸭舌帽和圆眼镜的男人说,“起码曾经是。”

 

他的真名叫做卡尔•伊莱斯,这顶鸭舌帽盖住了他随着时间推移越发稀疏的头顶,让他看起来比平时年轻一些。伊莱斯先生比你能想象得更低调。芬奇回忆他们刚刚见面的时候,想起这个男人曾经扮成过一个中学老师。教书育人像是他喜欢的工作,如果这个城市能看得见的部分被称为一座城市,那么在它看不见的地方必然还有另一座,他在这个城市看得见的地方教授过去,在看不见的地方积聚未来,但是看不见的那面其危险也来源于它的未知,那正是人类喜欢探索的。

 

“你想要的真相,”芬奇说,“我不确定真相是否会让你陷于危险。”

 

“我没想到你如此关心我。但我经常陷于危险。”

 

“不,这次不一样。”教授说,“我找不到他,我找不到虎。你说得对,这个世界已经改变了。”

 

伊莱斯晃了晃脑袋,显得并不在意。“看来现在是回不去了。”

 

“所以我来找你。”芬奇取出那本书,烫金的封面和海军蓝色的书皮一起变得黯淡而毫不起眼,那是一本吉卜林的《丛林之书》,封皮里面有一副铜版画插图,印刷颜色过深了一些,只能依稀辨认出辽远荒凉的山谷,看不见月亮,但月光穿过厚重的云层从缝隙处洒下来,落在山腰间的一块巨石上,“还有一点小礼物,我知道你喜欢研究对手,起码这是我目前能做的。”

 

伊莱斯翻开书页,在插画和第一页之间一张从横线本里撕开的纸张抄写着一个地址。那里是伊莱斯正在对付的黑帮“兄弟会”的一处聚点。

 

“时局变化啊。我们都在一团迷雾里玩这场游戏,似乎也是公平的。”

 

“但我恐怕这次,我们都输不起。”

 

然后他们在地铁里分了手,芬奇回到住处的时候,他的黑色美洲豹正卧在他的大床上,想一只猫咪那样把两只前抓蜷起,缩在自己胸脯下面,只有尾巴的摆动可以透露出一点这只优雅生物的焦虑情绪。一打开门,屋里的暖意就扑面而来,芬奇脱下大衣,抖落上面沾上的雨水,并且取下帽子和围巾。美洲豹几步就冲了过来,围着他转了一圈,最后停在他面前,直起身子把前爪搭在芬奇的肩膀上。

 

“嘿,嘿,里斯先生,”芬奇被黑豹喷出滚烫的鼻息弄得痒痒,“我只是去见了我们的老朋友。”

 

“他那个时候想把我关在冷冻车里的仇我还没忘呢。”黑豹的两只前爪重新落回地面上,他甩了下尾巴,转身跳上沙发,长而尖端卷曲的尾巴扫过沙发的另一边,想在说“邀请”。芬奇一坐下,被称为约翰•里斯先生的黑色猫科动物就靠过来,头枕在他的膝头。“但愿伊莱斯如他所说的那样,对付得了‘兄弟会’。”

 

芬奇不怎么确定。“我还没有找到‘虎’呢。”

 

窗户那里传来一阵窸蓑的声音,一只蝙蝠拍着翅膀砸在玻璃上。

 

黑豹摇了摇尾巴。

 

芬奇走过去,打开窗,那只黑乎乎毛茸茸的小东西一下落在他的肩头,停了一会儿,然后转身头也不回地往夜色里飞走了。

 

“里斯先生,伊莱斯先生有危险了。”

 

 

 


第二天一大早,芬奇就在自家小店的门口挂出“歇业中”的牌子,这个小店的常客们对此已经有些见怪不怪,你想要最精灵古怪的东西,自然要付出加倍的耐心。芬奇教授的小店常年出售一些旧书,小部分古玩,还有,宠物。

 

其实最早先的时候这家店和普通的杂货店没什么区别,银质的鼻烟壶,珐琅油膏罐,景泰蓝手镯,另一边是一些初版书,甚至有些已经破损,一只八哥笼子被挂在门口,里面是一只黑色的鸟儿,说实在的,那小东西的羽毛太黑了,以至于一个城里人没办法立刻分清楚这是一只八哥还是一只乌鸦。那天一个金发带着圆耳环的姑娘在他的店里流连,芬奇之所以会注意她并不是因为小店生意冷清他无所事事,而是那姑娘的耳环太大了,叮当作响,芬奇老是担心那东西会不会钩住店里装饰用的流苏什么。

 

“这有一本《我们共同的朋友》。”她说。

 

“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虽说不是初版,但这个版本也十分珍贵。”

 

“多少钱?”

 

“如果你想要,100就行啦,优惠价。”

 

“什么?”姑娘惊叫起来,“这本旧书为什么这么贵?”

 

“看看版本,”芬奇提醒她,“多么难得啊。”

 

姑娘把书放下了,她又转了一圈,用一种同情的语气对芬奇说:“我宁可去买电子版。老家伙,你一定不知道现在的书有多便宜,你听说过亚马逊吗?”

 

芬奇对于这种言论倒也不至于大发脾气,他见多了这个年代习惯了快餐文化的年轻人,没必要和他们斤斤计较。但那姑娘还不肯走,停在门口逗弄那只怎么都不肯开口的鸟儿。

 

“嗨,你好,你好,快说,你好,你~好~”

 

鸟儿不为所动,那姑娘倒是快说到口干舌燥了。终于就在她决定放弃离开的时候,那只鸟儿似乎是犹犹豫豫地重复了一声“你……好”。

 

芬奇惊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

 

后来姑娘买走了那只八哥,从此芬奇的杂货店也做起了寄售宠物的生意。

 

总而言之这是要告诉你,出现在芬奇杂货铺子里的货品都可不简单,如果以后有时间,我们可以详细说说关于那个姑娘和八哥的故事,但现在让我们说说这本吉卜林的《丛林之书》。其实这本书最早并非芬奇所有,那是纽约警察局证据及档案管理中心一只发黄纸盒中一件无人问津的谋杀案的证物,之所以无人问津是因为三十年前这个案件毫无离奇之处,狗血平淡得只够得上八点档新闻中15秒一条播报。受害人是伊莱斯的母亲,凶手始终没有找到,起码官方的说法就是如此,作为证人的孩子下落不明。那个时候伊莱斯的父亲还没有建立自己的黑帮帝国,案件在各方势力干预之下不了了之,伊莱斯的父亲买通保管证物的警员,拿回了这本书,其后它一直静躺在那位黑帮大佬只有装饰作用书架的一角。再后来伊莱斯接管了那个没有边界和看不见国土的帝国,书也到了他的手里。

 

第一页铜版画插画里,曾经那些嶙峋山崖间,纵横的石台上,盘踞着一只老虎,现在却已经看不见了。

 

如果你看见了老虎,你就能实现所有的野心和愿望。

 

他的父亲凭此造就了名声显赫的莫雷蒂家族,你得对这个姓氏抱以尊重,无论是在科西嘉或是西西里。

 

“我从来都没有在这幅插页里见到所谓的‘老虎’。”伊莱斯把书交给芬奇的时候这样说,“我可并不相信这些。”他始终是一位伊莱斯,不是一位莫雷蒂。

 

“我来找找看。”见多识广的芬奇决定试试,也许他能唤出那只虎。

伊莱斯无所谓地耸耸肩。“请便,”他说,看着那只总出现在芬奇身边的黑豹,有些羡慕,“你有对付大猫的经验,不是吗?又见面了,你好吗,约翰?”

 

黑豹摆摆尾巴,冲他呲着牙。

 

但芬奇也失败了。

 

他明白,丛林的法则里没有主仆,只有兄弟,朋友,猎手,猎物,老虎想要被找到的时候自然会出现。

 

 

TBC

 

 

PS. 最近貌似得了一种叫做“一发就是写不完”的毛病。。。。抱歉,刀疤小哥都没有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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